警惕!借款4万,还了12万,毕节一学生深陷“套路贷”
原本几千元的借款
历经几次“拖欠”
往往演变为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的负债
不仅要支付多种逾期衍生款项
当事人自己甚至家人
都要受到变相人身侮辱、精神摧残
毕节市民聂女士一家
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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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女士的儿子小华介绍,2015年12月份的时候,他刚到学校就读大一,被校园里张贴的一张超低利息贷款广告所诱惑,就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一笔贷款。
小华说,刚开始觉得校园网贷利息很低,为了超前消费,又在不同的手机网贷平台上申请了很多笔小额贷款。
小华把网贷的钱很快挥霍光后,家里每月寄给他的2000元生活费,根本不够偿还他的贷款。
当事人 小 华:
后来由于无偿还能力,又通过小额贷款的QQ、微信等,又向私人借款3000元,这3000元的本金就还了4万多元,目前加上网贷我一共还了12万元了,现在还不停收到骚扰短信。
小华告诉记者,由于他还贷逾期后,手机网贷平台的催收电话就推荐他到学校附近的小额贷款公司用手机申请注册贷款、以及向私人借高利贷的方式,用以偿还前期手机网贷的本金及利息。
在小华的手机里,记者看到:2015年以来,小华通过手机注册申请的小额借款记录就有上百条,且利息普遍都高于银行利息。有借款1000元,7天归还,利息600元的;有借款2000元,还款期限14天,利息700元、外加服务费300元。
小华告诉记者,由于他无力偿还高利息贷款,这几年一直被网贷公司催债、威胁。为逃避催债,小华曾经想一走了之、浪迹天涯,但无论他走到哪里,似乎都有人知道他的行踪,都会有人不停地给他家里人电话催债,这让涉世未深的小华精神几乎崩溃。
当事人 小 华:
我总共借款4万元,目前已经还了12万元了,但现在他们还不停地通过短信、电话等催我还钱。作为刚毕业的大生,我实在是无偿还能力。目前,我已经报警,但他们说我是自愿借款的,钱是必须还的。
聂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夫妻俩都没有多少文化,为了供儿子上学,这些年他们在毕节兰苑中学附近苦心经营一家小餐馆,原本是盼着他们唯一的孩子能学有所成;没想到等来的却是网贷公司天天催款的骚扰信息及恐吓电话,导致他们心力交瘁、极度恐惧,连手机都不敢使用。
但夫妻俩为了让儿子能安心修完学业,还是想方设法、四处筹钱帮儿子还款,从去年10月份一直分期还款到今年6月份,共计已经还款高达12万余元,目前还剩下1万多元欠款未还。
市民 聂女士:
当时我们想到孩子年龄还小,还在学校读书,怕影响他的学习,所以就把这个钱还了,现在已经还了12万多了,这个催债公司还在不停的发短信、打电话催我们还钱。我们实在无法偿还了,这个钱的利息太高了,这纯属是一个诈骗公司,欺骗我们不懂法律。我们的家庭太困难了,实在是无法偿还了,所以我希望有关部门关心我们一下,帮助一下。
在小华的手机里,记者看到有几笔校园网贷借款记录,普遍利息都很比较低,那么小华是如何被告知要偿还高达13万多元的欠款呢?
小华告诉记者,校园贷公司,是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贷款,凭学信网登记的学籍信息获得相应贷款资格,利息一开始普遍都比较低,目的就是诱导学生低利息贷款、超前消费。
获取学生贷款信息后,等到学生无力还款时,就进一步推荐学生在网上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从而让校园贷学生走进高额贷款的陷阱里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记者在小华的手机上还看到,小华每向网贷公司申请一笔借款,网贷公司都有固定的格式合同,合同里也明确注明有相应的利息、手续费、服务费、账户管理费、快速信审费等等。
小华作为成年人,也是知情、认可此利息才借的款。那么网贷公司的格式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为此,记者咨询了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彭昊。
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昊:
网贷合同,他一般的运作模式是这样的:通过合同约定,收取部分服务费,然后再通过借款的方式,收取法律保护的2分的利息。这样的话,他能够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个高额的利息。像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来说,他的服务合同一般是无效的。主要是根据我们国家合同法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他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该是返还给当事人。
那么,法律保护的年利息是多少呢?
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保护的年利率是24%,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36%,年利率24%和36%,也就是我们民间常说的2分或3分的利息,法律上能够保护的利息是2分,最高不超过3分。本案中,小华借了2000元钱,14天利息700多元,还外加服务费300元,这明显超过法律保护的24%;关于小华借3000元钱,还出了四万多元,这很明显也是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
采访中,彭律师还告诉记者,关于小华所欠网贷公司所剩的1万多元欠款,不但可以不还,甚至之前还的12万余元,超出法律保护合法利息的部分,也可以依法、依据予以追回。
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昊:
对于小华多支出的超过法律保护范围的利息,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追回的,并且剩下的1万多元,是可以不用偿还的,因为他所偿还的部分,已经是超出了所借的本金和利息,这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网贷套路多,贷款需谨慎
下面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套路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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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毕节
编辑 /任佳丽 编审 / 吴春妹 / 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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